1、劣质水泥制品包括废品水泥—在硅酸盐水泥产品中,如果其中的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就可将其视为废品水泥,这类产品在建筑施工中是禁止使用的。
2、劣质水泥制品——水泥制品在生产中,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或混合料掺入超过规定指标,就可视为不合格水泥制品。一般合格的水泥预制U型槽上,都会标准厂家名称及产品编号。